旅行证:在古巴出生的中国籍儿童首次申办

2019-03-06 00:00

  在古巴出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未取得古巴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儿童可向我馆申请办理旅行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在线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可由儿童父母代为填写并签名);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及同版电子照片光盘。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证上儿童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关系证明。

  四、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古签证相关页。如父母一方不在古巴境内,须提交其有效护照(整本,包括空白页)复印件。

  五、父母双方在古巴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当地居留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帐单、房租、固定电话、水电帐单等能证明在古巴居留事实的文件)。

  六、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到场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如到场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则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以及未到场一方中国籍父母签署的“本人在儿童出生时为中国公民,无任何外国国籍和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书面声明。